日前,舒兰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一行驱车赶到上营镇二合村,在村干部的指引下找到被执行人孙某,当场兑现了执行款3000元。
舒兰法院执行孙某罚金一案,被执行人孙某需依法缴纳罚金3000元。由于被执行人家住上营镇,且无联系方式,承办法官通过网络通信运营商查找到被执行人孙某的联系方式后,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被执行人表示身患疾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无力履行本案罚金,希望法院给予时间筹集案款。同时通过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同意给被执行人2个月的期限凑齐执行款。
可临近缴款期限,执行法官催促被执行人缴纳罚款时,发现被执行人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得知被执行人一直在家中并没有外出。根据村干部提供的信息,执行法官和法警一同在村干部指引下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一看到执行法官和法警后,被执行人杨某马上拿出3000元现金当场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