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永吉法院:图意个啥——劝架不成加入“战团”致伤他人,赔钱买教训
作者:永吉法院 仇婉如 李梦瑶  发布时间:2021-12-10 14:09:17 打印 字号: | |

路遇两人发生口角,本欲好心上前劝架,不曾想血气上头加入“战团”。结果好事变坏事,不但架没拉成,还引火烧身,致人损伤,伤了和气,赔了钱。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这起因劝架产生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唐某与张某因故发生口角,在大街上争执起事,姜某看到后,便过来对二人进行解劝,在沟通过程中,因与唐某话不投机发生争执,双方便动起手来,结果姜某将唐某打伤,导致姜某鼻骨骨折,右手严重淤肿,之后唐某报警处理,并到医院诊治,休养两个多月。期间双方电话沟通过赔偿问题,但是并没有达成一致,故唐某起诉至法院主张权利。

庭审中,办案法官经过沟通了解,才知道双方是亲戚关系,当时曾达成和解,后双方再次沟通时,又发生了口角,故一直拖延未履行,唐某一起之下,便起诉了。为使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大家都是亲戚,何必闹成这样呢?以后还在一个地方住着,伤了和气犯不上,也不是说以后就不相往来了。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起因还是拉架,好事不小心办成了坏事,这结果谁都不愿意看到……经过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沟通,最终双方终于解开了心结,姜某当即就履行赔付了相关医疗费用,唐某则直接写了撤诉申请。至此,一场争执已久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亲戚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马金鑫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