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吉林市永吉县的金某六次进宫却不知悔改,如今再当“七宫主”, 可悲,可叹!
被告人金某,1974年出生。青少年时便缀学游走于社会边缘。1994年,年仅20岁的他因抢劫罪被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满出狱沉寂近十年的他重操旧业,在2008年至2020年间,皆因盗窃罪先后五次进宫,均受到法律制裁。2021年9月1日,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被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金某系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从重处罚。同年12月1日由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金某多次犯罪而不知悔改,实属让人痛心。从花样年华到知命之年,最美好的时光都在铁窗中度过。像他这样的“回头客”不乏有很多,其中的缘由也各不相同。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不能适应社会,在工作生活中处处受到歧视,甚至众叛亲离,从而导致他们破罐破摔,重新走上不归路。当然也有好逸恶劳,得过且过之人,拿犯罪不当回事儿,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进进出出,毫无悔改之心。但无论是何种情况,出狱人员都需要亲人的关爱和社会的包容,帮助他们改过自新,使浪子回头。同时也真心地希望他们能够早日醒悟,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