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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相恋时难别亦难,看法官倾心调解“分手官司”
作者:永吉法院 刘芮廷 何聪  发布时间:2021-12-02 08:50:31 打印 字号: | |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互赠礼物、发红包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也有的分手后因为财物产生纠纷。那么分手后,恋爱期间 的花费、转账、红包等需要返还吗?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昔日甜蜜的小情侣而今却“对簿公堂”。

小伙小健和女孩小花(均为化名)经人介绍成为男女朋友,后因性格不合而分手。两人分手后,小健诉至法院要求小花还钱。庭审时双方举证环节,小健出示微信、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共计转账3万余元,没有任何欠条、借据等凭证,也不承认双方曾经是情侣关系。这可把小花委屈坏了,在庭审中几次落泪,说这些转账不是借款,而是俩人同居期间的共同支出,有几笔大额的转账也都转回去了。分手后,小健对自己百般纠缠,两人几次争吵,这钱坚决不能还给小健。就这样,两个人僵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庭审中办案法官努力调解,但因双方分歧太大,没能调解成功。考虑到俩人曾经的关系,办案法官秉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庭审结束后,又分别和两人进行电话沟通,希望他们放下心中的成见,正视两人关系,理性处理这起纠纷。几次三番的电话沟通后,小花表态说自己可以拿出7000元,但是得让小健保证以后不再因为此事纠缠自己。办案法官又向小健转述了该调解意见,小健也同意了。10月25日下午,两人一起来到法院,小花把7000元现金交给了办案法官,小健也当面出了收条,并承诺以后不会再纠缠小花。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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