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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法院:法官耐心调解离婚纠纷案
作者:桦甸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29 09:03: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成功当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边某和被告刘某最终就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金额、时间,财产分割达成共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4年,边某与刘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生育一女。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银行房屋贷款一处,共有长安轿车一辆。由于婚前缺少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原告边某与被告刘某之间性格不合,无法正常交流和沟通,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疏远,情感破裂。近日,边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婚生女刘某萱。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二人离婚,婚生子刘某萱由边某抚养,被告刘某从2021年12月份开始,于每月20日前给付原告子女抚育费700元至刘某萱年满18周岁时止(被告刘某享有对子女探视权);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房屋的房产归刘某所有,但刘某需支付边某共同偿还银行房屋贷款5.9万余元;共有财产车辆归被告刘某所有,被告刘某于2021年12月19日前给付原告边某车辆折价款9000元。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桦甸市人民法院法官在这一本本“难念的经”中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人文关怀,解决着一家家的难题。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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