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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导自演实行诈骗 自作聪明自作孽
作者:永吉法院 汤振华 单丹丹  发布时间:2021-11-25 14:01:26 打印 字号: | |

当今社会互联网高速发展,在一些自媒体上经常会看到一些人通过“自导自演”微信聊天记录博取众人一笑,以供娱乐。可是有一些人却在这上动了歪心思,利用这一方式自导自演、“左右互博”式聊天,诈骗他人钱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

于某在得知王某有购买二手货车的意图后,称能帮助王某买到二手货车。随后于某向一位欲出售二手货车的人索要了货车细节照片,并将该照片发给王某,称已帮助联系买卖该车辆。同时于某用自己的两个微信号伪造了购车交易聊天记录,骗取了王某购车定金13000元。这次骗局在王某多次要求将车辆交付时才浮出水面,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于某到案后对自己虚构买车事实、诈骗王某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赔偿了王某的损失。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于某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法官提示:虽然这场“自导自演”的骗局已经落下帷幕,但是给我们的警示依然值得深思。于某所利用的网络工具最后成为了将其送入法网最有力的证据,网络时代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应该利用好这一红利,而不能用它去开辟旁门歪道,否则只能作茧自缚,落入恢恢法网。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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