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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收钱不办事 调解化纷争
作者:永吉法院 汤振华 李梦瑶  发布时间:2021-11-24 10:14:39 打印 字号: | |

“拿人钱财,与人办事”本是情理之中,可有人拿了钱不仅没帮忙办事,还私自花掉了。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委托办事引发的纠纷。

2018年,李某经人介绍认识王某(均为化名),并委托王某帮忙办理某地市场摊位一事。李某按约定向王某提供款项,王某拿到钱后却将这笔钱私自花掉并“凭空消失”了。随后李某通过公安机关找到王某,王某承认将款项花掉的事实,并在派出所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在2019年1月前还清欠款。欠款到期后,王某一直未还款,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起诉到法院。

办案法官与李某取得联系,“法官我一直给王某宽限期,这钱王某也是一拖再拖,他不仅骗我,还拒不承担责任,你说我这钱也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了呀……”李某委屈地连连倒苦水。了解了李某的苦楚,法官在送达中了解到王某身在南方,便通过电话方式与王某沟通:“法官,我这也有难言之隐,这笔欠款我承认,数额也是没有问题的,只是现在经济困难,才没能还上……”了解了双方想法、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后,法官便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双方对事实无争议,欠款数额也没有异议,通过前期的思想工作,法官认为有调解的可能,便通过调解的方式入情入理地站在双方的角度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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