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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报警!桦甸法院发放执行款被误认是诈骗...
作者:桦甸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19 10:39:20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过一次被诈骗的经历后,受害者的警惕性就会提高。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在对一起诈骗案件退赔执行款时,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当事人先是拉黑了执行法官的微信,随后又报了警。

2016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郑某,谎称北京某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给被害人江西省某市居民尹某打电话,欲以高价收购其手中的收藏品,并以收取专家茶水钱、鉴定费等名义,骗取尹某人民币36 000元。法院经审理后分别判处张某及郑某有期徒刑六年及九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及退赔被害人尹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6 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当事人尹某远在江西,执行法官只能通过电话与其联系,请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和银行卡账号等信息,并加其微信以便进行后续的沟通。尹某由于被骗过一次,警惕性非常高,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出极大的不信任,拒不配合出示执行款发放所需要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等材料,并拉黑了执行法官的微信。

当执行法官正想方设法用其他方式与尹某沟通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办案法官接到了江西省井冈山市某派出所王所长打来的电话,表示该派出所接到尹某的报警称其接到了诈骗电话,确认桦甸法院是否与尹某联系过退赔款事宜。办案法官确认情况属实,同时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尽快尽好的完成工作。王所长表示由于当事人年事已高,且有过多次被诈骗经历,是当地派出所重点关注对象,因此其退赔工作事宜将由派出所代理进行。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退赔工作顺利进行。

当事人尹某收到案款后及时给执行法官拨打电话,告知案款已经收到,激动之余不禁言语哽咽,表示其已在当地赶制了一面锦旗,于近日邮寄到桦甸法院,以此来表达谢意。

发放执行款过程虽有些曲折,但这也恰恰说明大家的反电信诈骗意识越来越强。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接到疑似诈骗电话或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是法院时,可直接前往当地法院询问或拨打12368 (司法服务热线)咨询。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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