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成功达成和解。
李某是舒兰市的一名普通农民,于2019年春向舒兰市某农资有限公司赊欠种子款3500元。由于农资交易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待农户秋收后再给付款项,可是舒兰市某农资有限公司秋收后在微信里向李某追要种子款时,没想到其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打太极,一会说过两天还,一会推说自己暂时手头没有钱。
调解员了解事情经过后电话联系了李某,电话里向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可李某的态度依旧模棱两可。调解员见此情况随即改变了调解方式,向李某讲到“种子款本身数额没有很多,何况都两年了,人家给你这么长时间,再不给说不过去。如果一旦起诉开庭,事情就麻烦很多,就3500块也不值当”,调解员从诉讼所可能带来的麻烦和风险方面入手调解,果然奏效。李某在电话里当即答应还款。
第二天调解员就接到了来自舒兰市某农资有限公司的电话,称一早就收到了李某拖欠的种子款,小本生意不容易,感谢法院的高效调解。小额欠款诉讼多诉累,及时还钱一身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