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正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年,打造文明乡风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在2021年9月舒兰市人民法院接到了李某某的诉请。据了解:
2021年8月12日晚6时许,在舒兰市天德乡某街道原告李某家门口,骑摩托车从朋友家回到自己家院里,车还没有停稳,被告张某骂骂咧咧的从他家院里来到李某家院里,没等李某反应过来上来就打了他面部两拳,当时李某的眼镜掉到了地上,李某下车准备报警,张某不依不饶的威胁李某说要是报警就杀他全家,邻居于某某等人上来劝解,张某仍然不听,继续谩骂,又在李某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打了李某后脑部。李某伤后到舒兰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天,张某在派出所拘留7天并罚款200元。但事后张某没有对李某被打支付医疗费30148元。
调解员了解了原因后,分别找到双方。与李某进行调解:我们特别理解您现在的心情,也知道您特别生气。但是大家都是邻居,有任何困难或问题现在法院都会给您进行答复和解决,我们这边会积极的与被告进行劝说给予相应的补偿。与张某:首先,无论有什么样的矛盾动手打人也是不对的。大家都是邻居现在正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年,我们也要响应国家的号召,打造文明的乡风,没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约在一起吃顿饭把矛盾点都说出来我相信都会理解的。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对方也没有追究你的责任,只是想要住院的赔偿。
经过劝解,张某也深知自身的不对,主动道歉并承诺在一个月内会付清所有的赔偿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法院不光是一个公正无私的地方同时还是一个有温度有感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