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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一纸合同反目成仇 耐心劝导握手言和
作者:永吉法院 杨茜 唐成明  发布时间:2021-11-16 13:15:25 打印 字号: | |

本是合作多年的一对好搭档,却因一次延迟付款闹得不欢而散。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就通过调解的手段,帮助两位当事人化解了矛盾,使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2018年,已经合作过多次的牛某与于某再次携手承包了永吉县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的桥梁建设工程,工期从201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双方约定由牛某负责实际施工,于某则应当在12月30日前一次性结算全部工程款,同时约定了逾期违约金为每月3%。随后,牛某便按照约定进行施工,并在约定期限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期间,于某陆续支付给牛某工程款173.1万元,还拖欠36.9万元没有支付。牛某几次向于某追讨剩余工程款都被拒绝,一气之下就将于某诉至法院要求他尽快偿还欠款。法官魏永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于某是因为没有收到全部的工程款,导致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才未能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牛某,并非恶意拖欠。而牛某也表示,两人合作以来一直都很愉快,此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魏永波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解决问题。他以双方的友情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双方的实际困难一一说明,成功获得双方谅解,达成了双方均满意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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