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舒兰市人民法院平安法庭针对两件以个人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特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使纠纷以当事人调解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此案中,因两名被告急需种地,资金周转困难,向个人分别借款三万元、五万元,双方签订借据,借据中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按1%计算。期限届满后,原告找被告二人要钱,被告以现在资金紧张,还款有点困难为由未到期还款,并信誓旦旦的口头保证,等一段时间后有钱了,便将本金及利息偿还。过段时间后,原告多次催款,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仍不支付借款。原告无奈将二人告上法庭。
平安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认为该案件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的矛盾为最佳,遂决定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在调解中,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谈人之常情,谈利弊关系;以法理、法规给当事人合法利益作保障,最终,在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表示愿意还款,从而圆满地解决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