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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少跑路,办事不求人 ——磐石法院“7天内”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磐石法院 董彦佐  发布时间:2021-11-01 13:59: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磐石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经营红砖生意,被告齐某及其妻子任某挂靠在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为某工程进行施工。2018年2月,被告齐某、任某在原告张某处购买红砖,价值18,000.00元,但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8,000.00元,其余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始终推脱不还。无奈,原告于2021年10月11日起诉至磐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支付红砖款10,000.00元。磐石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于当日立案并立即分案给承办法官。10月12日,办案法官根据原告起诉状上提供的地址前往德惠市给三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但由于原告提供的地址均不准确,无法找到三被告。办案法官又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到被告某工程公司的办公电话,并在询问得知该公司的具体位置后迅速前往送达。经过释法析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仍然不敢签收起诉状副本及送达回证,办案法官遂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留置送达。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联系到办案法官,称该公司从来没有过诉讼纠纷,非常注重维护企业的良好信用,并表示愿意联系被告齐某及任某,让该二人及时解决该纠纷。10月18日,原告张某联系办案法官表示被告齐某及任某已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了拖欠多年的货款,并申请撤回起诉。至此,一起拖欠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于7天内结案,体现了磐石法院“马上办、办事不求人”的为民服务精神,也切实体现了磐法速度。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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