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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
作者:永吉法院 仇婉如 闫鹏  发布时间:2021-10-29 10:41:00 打印 字号: | |

未婚妈妈为要孩子抚养费,起诉前男友,法律对非婚生子女也有法律制约,每个人在婚恋过程中,都要对自己行为有所自律,一旦有未成年子女就要负法律责任。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婚抚养费纠纷案!

原告王某甲是其母亲聂某与其父亲被告王某乙的非婚生子女,2020年3月王某甲出生后,王某乙向聂某支付过5500元的子女抚养费。双方曾商定王某乙每月给付聂某2000元作为子女抚养费,但王某乙并未按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故原告一方起诉到法院主张权利。办案法官在仔细阅卷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希望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开始被告及其不配合,十分抵触,法官不厌其烦的与其进行多次的电话沟通。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

由于开庭时受疫情影响,一些省份及地区人员不能够进入到法庭进行开庭。聂某一方远在辽宁,根据当时疫情防控需要,法院安排通过系统预约互联网法庭,双方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当日开庭过程中双方对于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突然反悔,办案法官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及时说服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协议内容,最终顺利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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