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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恩情不能断,法官调解促延续
作者:船营法院  发布时间:2021-10-29 09:59: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船营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收养关系案件,在了解案情后,法官认为这种亲情十分难得,若两方因为一些琐事而伤害了这种亲情关系,是十分遗憾的,所以经法官推心置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挽回了一个完整的家庭,王某夫妇选择与养子和解,撤销起诉。

1992年3月,王某夫妇由于婚后多年无子,选择收养刚出生的王某君为养子。收养至今,王某夫妇一直视王某君为亲生儿子,细心培养,供其读书,并在其成年后为其谋得一份稳定工作。但走上工作岗位后,王某君认为自己可以养活自己,独立生活,从此,不但不尽孝道,态度还极其嚣张,王某夫妇多次对其进行劝解无效,气愤之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王某君之间的收养关系。

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办案法官认为王某夫妇和王某君虽是收养关系,但当事人多年的亲情是不可多得的,因一时气愤解除关系有些可惜,于是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王某君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恳求王某夫妇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保证从今以后一定善待二老,让他们度过一个安乐的晚年。王某夫妇也原谅了养子,表示抚养多年,早已把养子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提出解除关系,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内心是很舍不得的,并当场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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