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好友借钱起争纷 法官出手促和解
作者:​高新法院 汤丝焱  发布时间:2021-10-29 08:42:09 打印 字号: | |

正所谓“借钱容易还钱难”,特别是朋友、熟人间的借款,借出去的时候是感情,收回来的时候就有可能生嫌隙。近日,吉林高新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纷争不断,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官是如何处理的。

案情回顾

栾某、周某和孔某三人系朋友关系,2017年10月,周某与孔某二人以周某的儿子需要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好友栾某借款1.1万元,并立下了借据,承诺2018年2月还款。

还款期到,栾某向二人主张还款,但周、孔二人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至今也未清偿其所欠的借款。即便是好朋友,但欠钱不还的“老赖”行为已影响到了友情,更严重侵犯了栾某的正当权益。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栾某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周某、孔某二人如数偿还本金并付利息。 

执行和解化干戈

法庭上,被告孔某表示,对1.1万元欠款本金无异议,但当时借钱并没有约定利息,栾某提出偿还年24%利息要求过高。原、被告双方也为此争吵不休。最后,经法官判决,被告周某与孔某偿还原告栾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2万余元。但是判决生效后,被告二人仍未履行偿还义务。栾某遂向法院执行庭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告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通过线上查控和线下查询的方式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方查找,仅有被告名下2000余元的银行存款。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并且被告履行义务态度诚恳,实在是迫于资金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欠款,愿意征求原告谅解分期给付。结合情理,法官多次做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每月偿还1000元,朋友关系也得到缓和。

法官寄语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很多纠纷都是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产生纠纷后使得关系逐渐疏远,甚至对簿公堂。所以,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信任可贵,且行且珍惜!




 
责任编辑:马金鑫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