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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有门路”,骗取“代办费”
作者:舒兰法院 夏爽  发布时间:2021-10-28 13:09:53 打印 字号: | |

当自己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困扰,可能因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可能因为手续麻烦,这时,有“好心人”提出收取一定费用代办各种事项,你是否会心动呢?

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代办各种事项,诈骗了多名被害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9年至2021年2月,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某直播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被害人隋某、杨某等人人民币共计 66122元。

张某明知赵某实施诈骗,仍通过某平台发布虚假消息,帮助赵某诈骗被害人高某、李某人民币共计5855 元。

其实被告人赵某就是以代办驾驶证报名费、驾驶证加急费、签证费、体检费、上岗证、代办贷款手续费等名义先后诈骗多人,只要是你能想到的事项,我都可以为你代办。

赵某真的这么神通广大,能力超群吗?当然不是,反正都是办不了事项,牛皮吹得大小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被害人相信,把事情委托他办就可以啦。

被告人赵某就这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发布虚假消息实施诈骗,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依法惩处。被告人赵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及其家属能够积极退赔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赵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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