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忙时节本应是开开心心收获的季节,可是却因为疏忽大意发生了一件令人惋惜悲痛的惨剧。近日,蛟河法院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2020年11月6日,被告人张某受被害人王某委托,在王某家玉米地内,无证驾驶联合收割机收割玉米,在一次操作收割机车斗回落时,因疏忽大意将在收割机车斗处收拾玉米粒的王某挤压在车斗下,致王某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拨打120救护电话,并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被告人张某与王某的近亲属就民事部分进行了自行和解,张某赔偿王某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驾驶联合收割机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示,驾驶任何车辆,都必须持证上岗,无证驾驶,害人害己。切勿因一时的疏忽大意,酿成不可挽回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