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为朋友两肋插刀”,以形容一个人十分讲义气,但讲义气应该用在朋友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而不是用在为朋友逃避犯罪处罚的场景中。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制猥亵案,不仅对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刑罚,同时对李某某的朋友王某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情简介】2020年10月的某天晚上,被告人李某某同朋友在天岗镇某酒吧内喝酒时,通过酒吧老板与同在酒吧喝酒的陆某某认识,二人喝酒至次日凌晨2时许,参与吃饭的其他人员各自离开,李某某在酒醉之下对陆某某进行了强制猥亵。
2020年12月中下旬,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其朋友李某某正躲避公安机关侦查,还驾车到吉林市某乡将李某某接到位于蛟河市天岗镇的家中,帮助其逃匿。2021年2月,李某某被抓获归案,王某某被传唤归案。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李某某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王某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为朋友“两肋插刀”虽是讲义气的行为,但不适用于所有场合。真正的朋友,应该是及时指出对方的错误并帮助改正,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包庇。在他人犯罪之后,作为朋友,更要明辨是非,劝导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否则不但害了朋友,也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