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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审理道交事故 当事人当面致谢
作者:蛟河法院 韩玉莹 王蕾  发布时间:2021-09-29 14:04: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告分两次给付了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共计777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4月11日,代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蛟河市某街道由南向北行驶,超车时,与前方正在左转弯的张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代某某车上的乘车人尚某某受伤,两车均损坏。经交警队调查认定:代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及尚某某无责任。尚某某要求代某某、张某、及代某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其因交通事故损失的医疗费77700.00元。


该案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在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后,蛟河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即刻受理了该案件,并由法官王蕾和工作人员郑帅跟进案情。在办案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主持和耐心劝说下,申请人尚某某、被申请人代某某、张某及某保险公司代表在蛟河法院道交事故处理中心调解室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沟通了赔偿相关事宜,并且在工作人员的教育下,被申请人代某某意识到了自己驾驶机动车时的不妥行为,表示愿意赔付,保险公司也同意赔偿。

近日,在道交事故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保险公司代表和代某某现场微信转账给付了当事人的全部损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就拿到了赔偿,感谢法院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省去了我东奔西走的麻烦。”申请人尚某某感激地说道。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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