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上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及时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
原告尚某与被告牛某系再婚夫妻,二人刚结婚时感情和睦,现已年过八旬,随着年龄增长,双方身体均每况愈下,牛某的子女考虑到其身体状况,便把其接到身边照顾。尚某因不满与牛某长期分居遂至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与牛某取得联系后,牛某表示目前其身体状况不好,行动不便,无法参加诉讼,了解到情况后民一庭法官决定上门办案,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见面后情绪激动,发生争吵,调解工作一时间陷入僵局,后法官采取单独沟通的方式分别与二人沟通,从双方各自的现实条件出发,最终提出了可行的调解方案。
舒兰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初心除了关注案件本身外,始终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坐堂审案到上门办案不仅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心理上的距离,也让群众更好地感受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