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我这有个生意,稳赚不赔!
你只需要把你不用的银行卡给我就行,
没有任何的投资,500块钱一张,
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心动不如行动!”
居然有这样轻松赚钱的渠道?
老张听完某主播的一番话,
随即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卖给了这个买家,
“轻松赚取”了1000元。
案发后,老张经电话传唤归案。
经审查,在老张出卖银行卡之后的一个月时间内,
其名下的这两张银行卡内涉电信诈骗资金流水
共计10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老张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仍为其提供银行卡支付结算帮助,
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最终,
老张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之前“赚取”的1000元违法所得,也被依法没收。
法官温馨提示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是电话卡、银行卡等管理失控。
广大群众不要相信网络上所谓的“快速赚钱”渠道,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不劳而获、侥幸心理带来的可能是严重的后果。
同时,也要保持警惕心,
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
转借、租借他人,
避免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