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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作者:蛟河法院 李佳  发布时间:2021-09-26 10:07:15 打印 字号: | |

“哥们,我这有个生意,稳赚不赔!

你只需要把你不用的银行卡给我就行,

没有任何的投资,500块钱一张,

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心动不如行动!”

居然有这样轻松赚钱的渠道?

老张听完某主播的一番话,

随即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卖给了这个买家,

“轻松赚取”了1000元。



案发后,老张经电话传唤归案。

经审查,在老张出卖银行卡之后的一个月时间内,

其名下的这两张银行卡内涉电信诈骗资金流水

共计10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老张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仍为其提供银行卡支付结算帮助,

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最终,

老张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之前“赚取”的1000元违法所得,也被依法没收。

法官温馨提示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是电话卡、银行卡等管理失控。


广大群众不要相信网络上所谓的“快速赚钱”渠道,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不劳而获、侥幸心理带来的可能是严重的后果。

同时,也要保持警惕心,

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

转借、租借他人,

避免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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