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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难当全靠演技,法官慧眼当场识破
作者:舒兰法院 赵海涛  发布时间:2021-09-26 10:02:15 打印 字号: | |

“这是钱卫东(化名)家吗?”

答:“不是,这是钱东卫家。钱卫东是我哥,在长春打工呢!回不来,常年不在家,有啥事跟我唠吧,来来来,进屋唠!(非常热情的邀请法官进屋)”

这一对话发生于法官在吉林市处理孙某某与被执行人钱卫东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发生的一幕。

近日,接到孙某某与被执行人钱卫东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孙某某提供了被执行人详细住址,法官第一时间赶往被执行人钱卫东家。接下来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在法官与“自称”钱卫东的弟弟钱东卫交谈过程中,态度很好,有问必答,自认为伪装的很好,甚至妄想蒙混过关。在于其作调查笔录核实身份时,谎称身份证不在家,证件号记不住。法官看他的眼神闪烁不定,表情不自然,法官与其交谈几句,佯装要离去,“钱东卫”见状如释重负,而且很开心,热情送到门口。这时,法官看到迎面走来同村村民,法官迎上村民询问:“他叫什么名字?”此时,“钱东卫”挤眉弄眼,村民没有回答法官的问题,离开了,法官心里更加确定,“钱东卫”的身份需要核实,要求“钱东卫”上车到最近的派出所核实身份。在车上,“钱东卫”很自信的说:“我就是钱东卫,你们要找的是我哥,他不在家,拉我去也没有用。你们还……”法官郑重得说:“你跟我们去派出所核实身份,如果你确实是钱东卫,我们就给你送回来,如果核实出来你就是钱卫东,那么就符合法定拘留条件,对你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当法院警车距离派出所很近的时候,“钱东卫”心理防线已经崩溃,立刻承认自己就是钱卫东,看事情已经败露,无法继续演戏,表示需要联系自已的父亲研究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法官看其态度诚恳确实有履行诚意,联系申请执行人来协商事宜。

在法官与双方调解下,被执行人钱卫东当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执结此案。

通过此案件,可以看出:老赖其实有履行的能力,只是心存侥幸,妄想逃过法律的制裁。纵使你有“七十二变”,终究难逃法官的慧眼,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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