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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建凉亭 二楼心里慌 来看法院怎么办
作者:船营法院 李维卓 孙畅  发布时间:2021-09-23 14:50:36 打印 字号: | |

小花园里建了一座凉亭,两家人从此却遭了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0年10月,住在船营区某小区的林某在精心设计后,耗费1个月的工期在自家一楼小院里建造一座凉亭,林某满心欢喜,时不时与亲朋好友坐在凉亭里喝喝茶,聊聊天。然而,二楼的王某不乐意了,原来,王某觉得该凉亭遮挡了自家采光,且该凉亭的样式像极了山上的庙宇,内心十分忌讳,犹豫再三后,王某找到了林某进行协商,可林某置若罔闻,不予理睬。眼见私下沟通无果后,王某找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但双方均未对凉亭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反倒是在这个过程中,两家积怨越来越深,最终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进行判决。

船营法院的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找准矛盾点、认真分析利弊,约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实地查看。在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法官看出了被告林某有意向对凉亭进行调整,眼看化解纠纷有望,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积极调解,提出多种整改方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引导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林某同意降低凉亭高度并砍去四角,王某也不再异议,案外达成和解。

【法官点评】

日常生活里,在排水、铺线、通风采光、修建建筑物等过程中,如果可能对邻居的权利造成损害,一定要提前与邻居进行商量沟通,形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这样才能尽力避免矛盾的产生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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