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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多次离婚复婚
作者:舒兰法院 赵晨宇  发布时间:2021-09-22 14:09:23 打印 字号: | |

离婚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性格不合,或是某方有了外遇。把一个家一分为二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尤其是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夫妻,家庭财产的分割会造成一加一小于二的结果,财产永远不会越分越多,只会因为分割而产生损失。一个人生活会产生更多的费用。

董先生和张女士踏入婚姻殿堂还不满4年,却已经历了7次结婚,6次协议离婚。近日,他们又为了离婚问题闹上了法庭。

董先生和张女士来自磐石,今年都是30岁。两人相识于大学,毕业后,张女士来到舒兰工作,董先生也来到了舒兰,2008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次年7月有了一个女儿。

女儿出生不到一年,董先生和张女士就协议离婚了,他们领了离婚证,并约定女儿归男方抚养,女方可随时履行探视权。“孩子生下来以后,他也不怎么管,每天就知道玩网游。”张女士说,这是第一次离婚的原因。

可张女士放心不下女儿,常常前去探望,两人感情便有些回温,半年后,两人重新登记结婚。

可惜,好景不长,两人又发生激烈争吵。这次争吵的导火索,是张女士发现董先生还和他的初恋女友保持联系。几次吵架后,两人再次去办理了离婚手续。

就这样分分合合,这对夫妻奇迹般地离了6次婚、结了7次婚。每一次,他们都去登记处办理了手续,领取过结婚证和离婚证,而且每一次,他们也都详细签署了离婚协议。

两人的最近一次复婚,发生在今年4月。但复婚后不久,夫妻俩一言不合,干脆闹上了法庭。

张女士在法庭上说,男方的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文化程度不高,且身体不好,难以照顾女儿。她的父母是退休教师,女儿跟着他们生活两个月后,就学会算两位数加减法。

董先生是这次的原告,他表示自己无法忍受动辄吵架、打架的生活,要求女儿继续归自己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张女士则认为自己才是照顾女儿的适合人选。

因双方情绪较为激动,法官决定待双方情绪平复些再行组织调解。谁知,张女士几天后又主动找到了承办法官。

原来,回去之后,张女士越想越觉得自己太过冲动,想到夫妻俩这么多年的感情基础,远在异乡的互相依靠,张女士表示自己不愿离婚。恰好前几天是董先生的生日,一家三口聚在一起,生日过得很是温馨。之后,她跟董先生进行了一次长谈,撤诉,两人终于和解。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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