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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法院:庭前调解促进家庭和睦
作者:舒兰法院 于雅文  发布时间:2021-09-22 14:06: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舒兰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用最温和、最暖心的方式,让二人重归于好。

李某与刘某于2019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经双方父母及亲朋多次劝解也未好转,李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的述说及想法,发现李某与刘某之间并无原则性的矛盾,仅是因为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发生口角,李某来法院起诉也是因为一时赌气,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为了促进家庭和睦,承办法官在征得二人同意后在开庭前进行了调解。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夫妻相处方式、家庭经营维系等方面与双方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李某与刘某对婚姻现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李某当着承办法官的面,真诚地向刘某作出了做为丈夫的承诺,最终刘某放弃了离婚的想法,与李某重归于好。

该案从收到起诉材料到成功调解仅用时几天,在成功化解纠纷的同时节省了诉讼成本,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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