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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兄弟握手言和
作者:舒兰法院 于雅文  发布时间:2021-09-22 13:56: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一起共有权纠纷案件。原、被告系兄弟,2015年4月由原告出资28万元,被告出资17万元,共同购买位于一处房屋。房产管理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原告、共有人为被告,原、被告各占产权比例50%。现因被告定居外地,故要求分割上述房屋,故诉至本院。

考虑到本案涉及到家庭内部纠纷,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主审法官在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分别取得联系,了解到兄弟之间矛盾和误会很大,所以法官亲自到被告家中送达,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被告称其现在居住的房子是租来的,兄弟合伙购买的房子其从来未住过,其家中也并不富裕,无力全资购买该房屋,并且当时双方签订过协议,不许撤资,原告现在是违约,不同意分割。庭审时,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哥哥哭诉自己对弟弟已做到了一个哥哥应尽的责任,当初自己出资大部分,却给弟弟一半的产权,虽购房时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均不能撤资,但因其居住在外地,无法对房屋进行管理及其他特殊原因,所以要求分割房屋,弟弟应理解他。经过庭审,法官认为,兄弟之间还是有感情的,只是各自都有各自困难,相互未能及时沟通,互不理解,是导致该纠纷的主要原因。于是法官进行了多次庭外调解,刚开始兄弟情绪都非常激动,经过法官的劝解,双方情绪慢慢缓和,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讲述案件的详细情况,陈述兄弟之间的矛盾,将各自的委屈和困难说出。随后法院以案释法,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多次情理结合、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最后达成了调解,并且兄弟二人也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马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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