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逾期借款引纷争 法官斡旋终和解
作者:龙潭法院 王禹瞳  发布时间:2021-09-17 10:08:02 打印 字号: | |

“欠钱的理直气壮,要钱的低三下四”这种社会现象真是屡见不鲜,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的倪玉馨法官就开庭审理了一场因逾期借款引发的纠纷案,昔日甜蜜的情侣,因为一笔欠款而对簿公堂。

被告张某某自2018年5月13日至2019年11月4日间,以诸如:钱包丢失,贷款出现问题等多重理由向原告李某借款,借款金额总数达44710元,在原告李某的不断催促下,被告张某某分别在2018年6月9日、16日以及2019年7月8日偿还了部分欠款并于2021年3月27日向原告出具借条,承诺在一个月内将借款全部还清。此后被告张某某不仅不如约归还欠款,还对原告李某避而不见,李某见剩下的32000元欠款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得选择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倪法官在了解原告诉求,厘清事实原委后,宣布被告张某某未按承诺履行还款事宜,构成逾期还款,应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最终在倪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庭向原告微信转账31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这起案件也让我们意识到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涉及到钱款借贷问题要秉持着“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原则,切勿让钱款借贷纠纷破坏亲密无间的友情,来之不易的爱情和血浓于水的亲情。


 
责任编辑:马金鑫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