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3日清晨,桦甸市人民法院院内十辆警车排成一排,警灯齐闪。几分钟后,执行局局长一声令下,30多名执行干警齐出动,前往打击“老赖”强制腾迁的现场……
几年前,佟某因个人原因向孙某等五人借款,但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于是五人分别将佟某起诉至桦甸市人民法院。经桦甸法院审理,判决佟某向孙某等五人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8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佟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8年,孙某等五人再次来到桦甸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孙某等人向法院申请查封佟某名下的一处门市房并对该门市房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次拍卖均流拍后,将该门市房作价98万余元用以抵偿欠孙某等人的欠款,但该门市尚欠15万余元的银行贷款,由孙某等人偿还。后经桦甸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房屋所有权归孙某所有,并由孙某与其余四人协商该门市拍卖后钱款如何分配。执行期间,法院干警多次张贴腾房公告并找到佟某通知其腾出该门市,佟某均以各种借口拒不腾房。桦甸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并向佟某发出限期腾房通知书,告知佟某法院将于三日后强制其腾出该门市。
为确保腾房工作进展顺利,执行干警现场勘察场地,制定详尽执行预案。在执行现场,执行组干警围绕该门市三面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清点组在强制开锁后进入该门市房内清点财物并制作财物清单,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清点过程。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清点和搬运后,门市房内所有财物被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存放,以便佟某随时取回。被执行房屋被顺利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孙某,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近年来,桦甸法院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对拒不露面、虚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