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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强行“加戏”,拘留高压原形毕露
作者:昌邑法院 王令宇  发布时间:2021-08-16 10:56:06 打印 字号: | |

为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突显执行强制威慑,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花式”耍赖,且看昌邑法院执行局如何出招。

“老赖”拘留所十五日“休养”模式

这日,“自作聪明”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在上演了一出又一出闹剧后,被昌邑法院执行法官送进了拘留所。

张某某是涉及昌邑法院2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判决生效后,一直未主动履行。这日昌邑法院执行干警得知张某某的下落,便迅速出动将张某某带回了法院。由于他多次逃避执行,且仍表示无钱履行,法院决定对其依法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听说要被拘留,张某某有些着急了,连忙打电话筹钱。两个多小时后,张某某借口去法院门口拿钱,谁知大家等了又等,张某某竟一去不返。执行干警电话联系本人,张某某称还在外筹钱。

当天下午17时20分,执行干警接到张某某的求助电话,说他在外筹钱时被申请人堵个正着,担心与申请人发生冲突,请求法院将他安全带回。

最终,张某某被再次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训斥教育。面对威严的法律制裁,张某某急忙四处筹钱,履行生效判决。18时50分,张某某借到钱后通过银行转账50000元,履行了其中一件案件的执行款。

因张某某拒不履行标的60000元的另一件执行案件,申请人也不同意和解,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进入拘留所搜身时,又从张某某身上搜到2300元现金。这个一直表示自己“身无分文”的被执行人,只能乖乖接受15日的司法拘留。

生效判决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不仅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更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是维护公平正义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昌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严厉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执结一件又一件“骨头案”,有效震慑了存在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维护司法权威。

为打赢“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昌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大胆地对恶意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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