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伟呀,你好,我看到你在网上发的想买房信息,我这里有很便宜的房源,远远低于市场价,想了解一下吗”。面对阿涛的价格诱惑,阿伟信了,然后阿伟被骗了。近日,蛟河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虚假手续信息售卖房屋进行诈骗的案件。
2019年12月,被告人阿涛租赁一户位于蛟河市某小区房屋。2020年7月,被告人阿涛得知被害人阿伟欲购买房屋后,便联系制作假证人员伪造了蛟河市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协议书和楼房安置卡等虚假手续,并在之后的7月9日,在被害人阿伟经营的家政店内,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房屋手续与阿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骗取阿伟现金人民币50000元,收到购房款后阿涛外逃。案发后被告人阿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其实防范此类诈骗是很简单的,不要被所谓的低价诱惑,搬迁安置都会有底可查,查阅登记也不会额外增加成本,所以如果有搬迁安置这方面事情,只需要到相应的登记机关查阅一下,那么,骗子便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