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蛟河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了解,石某居住的小区由蛟河市某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石某自2016年以来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物业费,石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石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石某以其车辆在停车位上被划,家中自来水管被多次掐断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认为,强制执行可能会激化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致使小区管理更加混乱,优先采取了调解的方式。面对情绪激动、消极执行的石某,执行法官耐心倾听其意见和要求,同时也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敦促其重视业主需求,完善物业服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积极向石某释法解疑,告知其如果拒不执行,可能会给自己日后的生活带来不便。经过执行法官的反复调解,这起物业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执行法官提示,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问题,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进行整改;同时,业主也可以收集因物业服务瑕疵造成自己损失证据,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非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