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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殴打他人竟为“闺蜜情”
作者:蛟河法院 娄建功 马影  发布时间:2021-07-29 08:54: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法院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据了解,小赵和小李原本是一对情侣,二人因发生矛盾而分手。小赵是一名外卖员,2020年12月,小李点了一份外卖,刚好是小赵负责派送,在送餐途中,小赵在小李家楼下遇到了小李的闺蜜小宋。饮酒后的小宋看到闺蜜的“负心汉”之后,误以为小赵来骚扰小李,便从小李家的厨房拿了菜刀冲上去打抱不平,用刀打了小赵的头部,造成小赵头部受伤,随后又打了小赵两个耳光,小赵受伤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3天,小宋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天,罚款300元,二人因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小赵将小宋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办案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与陈述,经过以法释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结案。

法官说法:闺蜜、兄弟间应该互相帮助,但绝不能意气用事。因为误解动手打伤他人,实属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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