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2020年11月,刘某醉酒后到蛟河市某洗浴中心洗澡汗蒸,由于过量饮酒,刘某的情绪和行为失控,扰乱了洗浴中心的正常营业,并对上前劝阻的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导致洗浴中心内的设施遭到破坏,工作人员报警后,刘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天,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该洗浴中心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店内损坏设施的费用及当天的营业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对案情详细了解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刘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刘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该洗浴中心的负责人道歉,并取得了该洗浴中心负责人的原谅,最终,双方达成了刘某当场支付原告3200元的赔偿协议。
蛟河法院始终坚持“强化调解、弱化对抗”的原则处理民事纠纷,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当事人能经济、便捷地化解矛盾,及时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辖区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