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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盗窃一家不落,男子获刑悔不当初
作者:蛟河法院 沈红梅 李佳  发布时间:2021-07-28 10:11:33 打印 字号: | |

“我没想到租车偷东西,也能被你们找上门,真不该心存侥幸,妄图不劳而获。”一男子在同村接连盗窃五家,究竟为何?

2020年10月7日上午,被告人张某萌生盗窃之念,妄图不劳而获,便在一家摩托车修理店租借一辆两轮摩托车,驶往某镇方向进行盗窃。

当日,张某在蛟河市某村,通过翻墙、撬窗户等方式,分别侵入村民孙某、付某1、付某2、王某、于某家中,共盗得人民币4380元。而后,驾车逃离该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盗窃作案五起,其中两起系未遂,盗得人民币4380元,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此案中,被告人通过翻墙撬窗的方式一连偷了五家,十分令人震惊。同时也为广大农民群众敲响警钟,在下地干农活、离家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好门窗是否锁住。修建院墙的时候也要适当加高墙体,加建防护网。并且认真了解防盗常识,提高自身的防盗意识,不给“有心人”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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