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满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袭警罪一案。前不久,李某在餐厅与朋友薛某吃饭喝酒,与邻桌客人发生口角,后双方被拉开,对方随后离开饭店,薛某报警称自己被打,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江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薛某酒后失狂,不听警察劝阻,辱骂民警,民警欲将薛某带回派出所,李某为阻止警察将薛某带走,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并将民警手指掰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不良影响。
最终法院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