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解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立案,经历几任执行法官的强制执行,从起初的线下调查,到如今的线上查控都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的任何财产线索,经过现任执行法官的周边调查,发现赵某某之所以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是因为赵某某每次都用他人名义购买设备,干完工程后立即将所有设备卖掉转移资金到第三人名下,并且赵某某也一直以在外地就医躲避执行法官传唤,案件的执行一时进入到了瓶颈。
申请执行人长期卧病在床,其七十几岁的弟弟一直为其代理该执行案件,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2021年1月份,在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通过多种渠道查询到被执行人一台打桩机,执行法官立即到达现场对设备进行查封,并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给付义务将对设备进行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赵某某此时又以该设备为他人所有为由,让其朋友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查封,而后通过审查,法院驳回了异议人的请求。
这下被执行人赵某某坐不住了,主动打电话要求与申请人和解。2021年6月28日,双方当事人如约而至,申请执行人在法官的调解下,主动提出愿意先收取部分欠款,剩余欠款可以考虑分期支付。但被执行人并没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解机会,拒不支付部分执行款,不仅如此,在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过程中,赵某某对申请人弟弟恶语相加,威胁恐吓。
面对如此不思悔改、言而无信并且态度猖狂的被执行人,为了彰显法律的尊严,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性,同时考虑到今天放被执行人回去,很大可能无法在找到被执行人,对案件执行非常不利,经办案法官申请,执行局局长签署拘留决定书,决定将被执行人进行拘留。
当天上午10时,遵照防疫要求,执行干警联系指定机构对被执行人赵某某进行核酸采集,并对被执行人记录司法拘留的相关笔录,在派出所对被执行人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带到医院进行拘留前体检。被执行人看到法院对其拘留是板上钉钉后,开始“戏精上身”。在拘留所狱医询问其有无疾病时,被执行人说自己有脑梗、心梗,并且走路也开始一瘸一拐,经过与拘留所狱医沟通,执行法官又折回医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出来后被执行人身体完全符合拘留条件,当医生询问其是否眼斜口歪时,“戏精”赵某某立即开始口吃,并作出嘴歪表情,在场医生都快忍俊不禁了。经过13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在晚上九点,办理完拘留所的相关手续后成功将被执行人拘留。
昌邑法院执行法官干警用行动践行司法使命,维护司法尊严,重拳治赖,保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坚守了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的诚挚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