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民一庭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使得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各让一步,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
该案中,原告孙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至2020年,原告孙某出借给被告张某累计10万元,被告张某陆续偿还7万元,剩余借款3万元未偿还,原告孙某向舒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张某表示,由于其身患疾病,现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只能每月偿还500元。原告孙某表示,自己也在生病住院,急需用钱,不同意该还款意见,要求被告张某尽快还钱。开庭时,原告孙某要求被告张某每月偿还1000元,被告张某仍然表示无能力按此数额进行偿还,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孙某现在生病住院需要用钱,被告张某也因生病住院,医疗费支出数额较大,即使判决其一次性偿还,被告张某也可能无力一次性偿还,影响裁判效果。结合原、被告的调解意见后,承办法官希望二人各让一步,由被告张某每个月偿还800元,如张某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孙某可以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且被告张某需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听完讲解后,原、被告均对该调解意见表示认可并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