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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法院:深度应用电子卷宗,打造数字化法院新样式!
作者:舒兰法院 李瑞  发布时间:2021-07-20 08:56:02 打印 字号: | |

电子卷宗,是指在案件受理前或者案件受理过程中,将原始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媒介技术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卷宗进行处理和加工,实现“信息化+卷宗”的有机融合,才能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是推动网上办案的基础性工作,对支持和保障全流程网上办案,更好服务群众、服务法官、服务审判管理和司法决策,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具体模式、流程和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立案阶段集中扫描和审理阶段分散扫描相结合的扫描模式,为立案、庭审、文书撰写审判管理各环节带来了显著便利。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流程

一、强化立案环节基础建设,实现卷宗集中转化和数据生成

(一)高效转化识别卷宗。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2个服务器+3台扫描仪),立案环节识别速度为每1个识别单元(10页材料)6秒钟,卷宗扫描、识别、回填花费的时间与立案法官手工输入信息的时间基本持平,不会过多增加当事人等待时间成本。

(二)编制电子卷宗目录。系统支持自动识别电子材料、智能生成目录和自动归类。在自动归类的基础上,通过人工辅助校对和人工编目保证电子卷宗目录的正确性。

二、推进审理环节深度应用,强化庭审、阅卷和文书制作的智能辅助作用

(一)智能辅助庭审示证。利用庭审无纸化证据展示技术,法官可以现场调阅电子卷宗中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通过放大、标注等功能提升举证质证效果,且能对远程审判系统提供有力支持;运用音字转换技术辅助笔录记录并实时显示笔录内容,便于法官与当事人当庭查阅;通过数字签名技术自动生成笔录,简化庭审环节,为庭审的有序、高效开展提供保障。

(二)智能辅助文书写作。系统可以自动生成裁判文书中原被告信息、案由、案号、原告诉请等内容,为裁判文书写作提供便利。模块内还初步建立了法律法规、同类案例推送的功能,能够根据电子卷宗中的相关要素自动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法官文书写作提供有益参考。同时,能够对文书制作中易出现的100余种结构性、非结构性差错予以智能识别并提示修改建议,切实降低文书差错率。

三、审判管理环节依托电子数据,加强对司法权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

(一)推进电子卷宗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通过电子卷宗的流转和应用,可以实现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留痕,为审判管理和监督提供更有效的抓手。审判管理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查阅电子卷宗全面掌握案件材料,开展网上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二)加强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的管理。制定《舒兰市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监督方案》,以“分散检查为主、集中检查为辅”的原则,采用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电子卷宗生成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情况纳入个人评估考核,以确保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使单一传统的跟案书记员角色不再存在,全部转入案件中,从事辅助事务。各个环节的工作均有统一的标准,减少了因辅助人员工作态度、能力水平等个体差异对法官办案的影响。

目前,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基础的数字化执行模式,成效初步显现,如何进一步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及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舒兰法院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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