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保证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都还两、三千,不会再逃避你们执行了。”被执行人顾某在电话中向桦甸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作出承诺。
在李某与顾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李某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需赔付的金额外,顾某还需赔付二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顾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李某家属遂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办案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顾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执行初期,办案法官在线上通过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顾某名下银行卡进行控制,依法扣划九万余元,但仍有十万余元的案款需要执行。又在线下查封被执行人顾某名下所有货车车籍。但因无法确定其车辆存放地点,不能立即对其车辆采取扣押措施。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也均无法与被执行人顾某取得联系,案件执行遇到了瓶颈。办案法官约谈李某家属告知其案件进展,并承诺会继续采取查控手段尽最大努力将案件执行完毕,同时希望李某家属有新线索要及时与办案法官联系。
两个月后,办案法官接到李某家属提供线索的电话,正是这通电话,使案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李某家属在电话中称,被执行人顾某的车辆之前一直在外地,现在回到了桦甸,正存放于市内某某村赵某家的院内。
为了能及时控制住财产,办案法官得到消息后,不顾风雨交加、道路泥泞的恶劣条件,立即带着团队成员前往赵某住所,找到了已被查封车籍的顾某车辆。但赵某声称顾某已经将该货车抵押给赵某,拒不配合并谩骂办案人员。办案法官虽耐心对赵某释法明理但仍不起作用,遂向院里请求支援,十余名干警迅速奔赴现场,最终合力依法强制扣押了该车辆。
次日,办案法官接到被执行人顾某电话,称该车已经抵账给赵某,法院不能执行。又说自己家庭困难,入不敷出,希望法院多缓一些时日。办案法官耐心向顾某释明利害关系,“车辆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还在你名下。我们法院执行这辆车没有任何问题,此外如果你继续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我们将依法对这辆货车进行评估、拍卖”。听到这里,顾某慌了神,请求不要执行货车,并主动向办案法官提供了自己现用的工资卡号,这才有了本文开篇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