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果,昌邑法院在坚持依法办案、以法明理的同时,充分运用以化解双方当事人纷争的工作方式,促进执行行动取得更好成效。
执行案件存在多种结案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便是其中一种,也是定分止争的重要方式之一。近日,昌邑法院便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顺利执结两起执行案件。
案情一:
谢某某与某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诸本院。在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本院执行干警立即展开对案情的了解及梳理工作。前后多次前往涉案公司了解情况,涉案公司在承认拖欠谢某某欠款38万元的事实之余表示其在诉讼阶段之前已经向谢某某偿还了10万元,但由于目前公司存在经营困难等问题,所以暂时无法履行剩余欠款的偿还义务。执行干警将涉案公司所述情况进行核实后,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没有对其采取更为强硬的强制措施,而是对其进行释法明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涉案公司表示一定会竭尽全力履行偿还义务。
与此同时,在执行干警就已掌握核实的涉案公司实际情况向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予以说明后,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对涉案公司因经营困难情况而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表示谅解并主动放弃了部分债权,双方就此达成和解协议。
案情二:
唐某于2019年向王某某借款151000元人民币,在约定的偿还期限到期后,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王某某遂将唐某诉至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经过审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卷宗进行阅览,在充分了解并掌握案情后经过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被查封的车辆就停放在被执行人家中的车库内,迅速到达被执行人车库的同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此时的被执行人谎称其正在医院就医,无法到达现场。对此,执行干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果断做出判断,选择在其车库进行蹲守,成功将被执行人与查封车辆扣押至本院。
在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时,双方的情绪都非常不稳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还有可能进一步僵化彼此关系。执行干警决定先对双方采取释法明理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劝导,双方当事人选择先行回家调整各自情绪,约定于次日就还款事宜再进行沟通。经过一夜的平复,双方当事人于次日如约来到法院接待室,就还款事项再次进行沟通。沟通期间,执行干警以过硬的工作能力,紧密结合法与情的理念,对双方当事人悉心疏导。最终使剑拔弩张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司法为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以精湛的法律素养、永不放弃的理想信仰一次次的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纷争。这就是基层司法工作者认真、诚恳、务实的工作态度,更是基层司法工作者对司法“初心”的笃定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