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要闻
守信方能享受生活
作者:磐石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09 08:55:0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磐石市人民法院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为抓手,从多角度、多渠道对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措施。近日,磐石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促使其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偿还了欠款。

2018年6月,杨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刘某借款2.5万元,并约定给付利息。因杨某没有按时还款,刘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杨某偿还刘某欠款。2021年2月,杨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首先通过系统查询,以及到相关部门、杨某住所地走访调查等方式,未得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然后依职权对杨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2021年6月,杨某准备乘坐高铁出行,却因限高而不能乘坐。至此,杨某主动联系法院,愿意偿还债务。在磐石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杨某偿还刘某3.1万元,剩余尾款刘某自愿放弃,本案得以圆满结案。

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是磐石法院执行局一直追求的目标,此案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实现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群众,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不断的完善,

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将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记录。

为了自己和家人,不要成为失信人!


 
责任编辑:高亮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