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可有人赌博过程中还“搞手脚”玩“出老千”,意图瞒天过海获取暴利,却不料“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近日,永吉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件。
2020年8月3日、6日,赵某与马某经事先预谋,互相配合,在永吉县某麻将馆内,与他人打麻将中作弊“打伙牌”,骗取他人钱款684元,每人分得342元。
2020年11月1日至7日,张某组织赵某与王某、安某事先预谋,有分有合,互相配合,在永吉县某食杂店内,与他人打麻将中作弊“打伙牌”,骗取他人钱款。七天时间里共诈骗他人钱款5440元,其中,张某分得1740元,赵某分得1885元。王某分得1055元,安某分得760元。案发后,张某、赵某因涉嫌刑事犯罪经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赵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追缴张某违法所得1185元、赵某违法所得2227元,上缴国库。对于其他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分别被处以不同幅度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