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满法院来了一位83岁的老奶奶,她诉说她跟孙子、儿媳的官司打赢一年半了,但孙子、儿媳至今没有按法院判决履行,要求立案执行。
在以往的执行案件中,有父母状告子女并申请执行的,但一个颤颤巍巍的耄耋老妪,状告孙子和儿媳,还是第一次遇见。执行法官一边安抚老人,一边安排老人落座休息,并急忙按老人的述说,查阅了老人提供的案件材料。
原来,老人的儿子于2015年8月9日在某公司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中因机械伤害死亡,该公司事后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76880元。法院判决书中确认,死者母亲、死者妻子、死者儿子三人应平均分配,每人分得192293.33元。但死者妻子和儿子将补助金从公司领取后,全部据为已有,已属侵权行为,应将占有的公司赔偿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92293.33元返还死者母亲。
案情很清楚,儿子因事故死亡,其事故赔偿金母亲应该享有三分之一192293.33元的份额。
执行法官明白老人所述情况后,立即协调立案人员为老人办理立案,并向老人承诺,丰满法院将优先办理该起案件,一定到老人满意为止。
办案法官考虑到这是一起因家庭纠纷而起的案件,案件的执行结果还要考虑一家人今后的和睦相处,因为强行执行的结果,有可能使这个已经有裂痕的家庭再度加深,那以后老人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随后,办案法官与老人的儿媳进行了交流勾通,并告知案件最好是调解结案,毕竟是一家人。再说,四邻八舍也都在看着,如果不能案结事了,邻居也会有负面议论。更严重的是,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奶奶和孙子之间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的相见,又将是一个怎样的场面。奶奶和孙子在这种场面下见面,这不合伦理,也不合常理……
五天后,办案法官得知老人的孙子要主动去奶奶家送钱,随驱车来到老人家。老人现一人独居,生活也很清贫,老人见法官亲临家中办案,非常感动,一再表示感谢。
考虑到老人是一人独居,且年老体弱,孙子给付的又是现金,办案法官当即联系老人的长子到现场给以帮助。一家人坐在一起,孙子主动承认错误,也感动了奶奶,奶奶对在场的人说,要这个钱一是现实要生活,二是以后要养老,不过考虑到孙子也还没成家,就只收取10万元结案,随后当场给法院出具结案手续。
当办案法官起身要走时,欲哭无泪的老人执意要送到大门口。此时,办案法官内心难以平静,又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此案从立案到办结仅用时十天,快捷、便民的工作方式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说“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为民”还真成了现实,亲眼见到了申请执行人在家就收到了执行款,有人说更重要的是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让一家人和解又成为当初的一家人了,这更加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