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权英爱通过庭审沟通疏导,解决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孟某与被告某药业有限公司当庭达成和解。
据了解,该药业公司租赁孟某车库未付租金,故孟某来我院提起诉讼,权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向其详细讲明了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在权法官的努力下,该案件在庭上达成调解,被告同意给付原告车库租金。
当纠纷诉至法院的时候,当事人很难理性的面对面进行沟通。在这种情况下,权法官积极了解纠纷的基本事实和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并通过剖析双方情况,指出双方在案件中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使当事人静下心来进行沟通,其真实诉求也得到了满足。
在调解协议达成后,权法官还为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帮助他们确立法治信仰,强化履约意识,让其主动自觉履行协议,为调解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