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三庭始终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近日,民三庭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诉信访案件。
上诉人何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案涉房屋出现梁板断裂、墙皮脱落等质量问题,何某与公司协商不成,遂提起诉讼。本案时跨八年,一审历经三次司法鉴定,审理结果始终不能使何某满意。上诉人采取多种激烈方式到政府相关部门上访仍未果,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民三庭涉房类专业合议庭接到此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拥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刘福柱审判长在了解情况后,向主管院长、庭长汇报案情,并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第一时间与何某及房地产公司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各项诉求。经合议庭合议,刘福柱审判长认为该案件涉及三个网点,标的额巨大,且何某中途被采取强制措施,审理难度不断升级,再加上当事人多次闹访,涉及到省市多级政府部门等因素,若采用普通方式审理,裁判结果恐难以令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何某仍有继续上访的可能。为化解矛盾纠纷,彻底止诉息访,刘福柱审判长加班数月,制定了十余种方案,使其既符合法理,又融入情理,并就每个方案都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在刘福柱审判长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调解成功,何某撤回起诉,使得这一长达八年的矛盾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审结后,何某向刘福祝表达了自己感激之情,并赠送了锦旗。他说:“这个案子烦扰我多年,没想到现在能这么顺利地解决,我对案件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刘福柱法官耐心主持调解,既有威严,又有微笑,真心实意地为我们老百姓考虑,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法官才好。”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中,民三庭法官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在审理该起案件时,民三庭法官在庄严肃穆的庭审之外,更加重视有温度的调解工作,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开辟多元调解渠道,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后顾之忧,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