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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意识 服务审判执行
——吉林中院召开驾驶员行车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会
作者:宣教处 詹远  发布时间:2021-06-07 16:26:37 打印 字号: | |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走深走实,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水平,6月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特邀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丰满大队主管事故处理工作副大队长吴揆到院,对驾驶员组织行车安全警示教育,行装处全体驾驶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授课人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我省、市交通安全现状,就预防交通事故,警车驾驶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并结合交通事故实例认真分析违章行为和发生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警示驾驶员吸取事故教训,注重细节谨慎驾驶。一是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警车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严禁车辆外借、非专职司机开车,确保行车安全。二是要定期检查车况,保证车容整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维修,杜绝“病车”上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三是要树立文明行车意识,克服“特权车”思想,做到规范使用警灯、警报,严禁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

此次培训提升了警车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意识和能力。驾驶员纷纷表示:一定要时刻牢记安全,紧绷安全驾驶这根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为审判执行提供坚强保障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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