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欠款纠纷案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了一桩烦心事。
下面我们来看下案情经过:
刘某与张某是多年合作伙伴,刘某从事水泥销售业务,在近日的一次业务往来中,张某在刘某处订购了一批水泥,张某承诺货到付款。刘某按照约定将水泥运送至指定地点后,张某承诺过几天付款,此后刘某多次找张某催要货款未果。后张某给刘某出具欠条一张,欠条到期后张某仍然未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只好到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之前的合作十分顺畅愉快,被告张某之所以拖欠货款至今确实与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困难有关。承办法官耐心地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劝说。在不懈努力之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于6个月之内给付刘某货款,刘某也表示愿意退一步,放弃利息请求。最终,二人表示相互理解,以后会继续愉快合作。
本次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