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钱,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微信账户存款,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宋某在吉林市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处,以每袋150元的价格赊购玉米专用肥70贷,共计10500元。同日,双方签订了赊欠化肥还款合同,确认赊欠化肥款一事,并约定在2020年1月1日前将钱款还清,逾期违约金为每袋化肥加收10元。约定到期后,宋某仍未偿还此款,后经多次催要无果,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宋某依旧不予偿还欠款,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宋某依然拒绝履行义务,东躲西藏企图规避执行。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寻找,但始终不见宋某身影。执行法官又对宋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其名下微信账户内近日有存款汇入,且存款足以支付本案案款。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成功从宋某微信账户上强制扣划本案全部案款至法院 “一案一账户”,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