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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助您办成事
作者:立案一庭 曹佳男  发布时间:2021-05-26 13:35: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吉林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一名当事人神情焦急,东张西望,不知道要办理什么业务。导诉员看到这种情况,主动过来询问,这名当事人说,他有个案子,不知道该归哪个法院管辖。导诉员引导该当事人到新设立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该窗口值班的立案一庭负责人孟宪玲耐心接待了该当事人,通过当事人的叙述,结合相关起诉材料得知:被告赵某挂靠一个有资质的公司对某工程进行施工,赵某将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起诉人王某,王某带领施工队进行了施工。施工完成后,赵某该给王某出具了欠条,欠条中写明欠王某劳务费的数额。因赵某未按欠条写明的时间支付劳务费用,故王某依据欠条等证据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给付劳务费。王某咨询了朋友,有的说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有的说应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王某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因此想到中院咨询一下。孟庭长跟当事人分析了案情,告知王某在立案阶段,管辖权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当事人的诉请、证据及选择的法律关系确定,并为当事人指明了诉讼方向,最终当事人选择按照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去工程所在地法院顺利地立了案。王某后来专门打电话表示感谢,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真为百姓办实事。

吉林地区两级法院结合政法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要求,聚焦群众办事难点,拓展诉讼服务新模式,按照省院工作部署,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倾听群众诉求,研究解决办法,畅通响应机制,优化服务环境,为群众办难事。为人民群众提供咨询和引导,做到一次性告知,让办事群众少跑腿、不跑冤枉路。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是针对当事人在诉讼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杂症”所开辟的专门渠道,重点解决群众在办理具体事项过程中“不知怎么办”“不知哪里办”和“办不了怎么办”等问题,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时刻有人帮、有人管。与此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将重点对办事群众提出的,在立案大厅内无法办理的“难点”“堵点”事项,进行记录备案、逐项分析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与相关事项所属部门沟通确认,一般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解决难度较大问题也要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帮助群众把“办不成事”变成“办得成事”。窗口设立不到一周,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群众“疑难杂症”事项10余项,解决率100%,得到办事群众好评。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设立,增添了群众办事通道,拓宽了反映民生渠道,使群众办事更顺畅。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庭将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总任务,摸排诉讼服务短板弱项,契合人民群众办事所期所盼,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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